你好。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据此,我们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中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相应换证也不无需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