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绍市财绩效〔2019〕5号),2019年度绍兴市财政局共组织实施重点评价项目16个,评价结果优良率为100%。现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71号),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19年度绍兴市本级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结果情况表.xls
绍兴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