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及《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 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1. 绍兴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绍兴兴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变更为258万元;
3.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变更为金友良;
4. 经营地址绍兴市中兴南路163号变更为绍兴市解放大道669号巨星大厦1601室15-18。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