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近期发文对93个主管部门393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规范公务用车燃料费使用的检查。一是全面清理公务用车加油卡。规定无公车单位不得保留加油卡,注销加油卡并清退卡内资金。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要求。公务用车燃料费使用应与编制内实有车辆相匹配。规定一张加油卡绑定一辆汽车。二是单位限期完成自查。要求各单位4月份完成自查,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和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使用管理。三是实施重点检查。对自查未到位的单位,市财政局将开展重点检查。该项行动有利于防止腐败风险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精神, 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