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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0-06-11 1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开展面授培训影响的不确定性,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经研究,对2020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安排

(一)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暂停(含委托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

(二)2020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在线培训主要形式。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更好服务学员,已2020年2月17日提前开通网络在线学习平台(高级会计人员网络培训仅限具备会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学员可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登录学习(网址:http://jxjy.czt.zj.gov.cn。如有学员登录不成功或登录后无法选择对应的“高级”级别,应先登录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kjzj.czt.zj.gov.cn,提交或变更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待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登录学习。

(三)满足广大学员个性化需求将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开办一期网络直播培训班。

二、网络直播培训相关事宜

(一)培训内容

围绕宏观经济、产融结合、管理会计、税收理论等财税前沿知识展开,分别设置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务转型、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跨国并购重组与风险管理、价值链与战略运营控制整合、高管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新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的增值税改革、高绩效财务团队建设、情绪调节与压力管理等十门课程。

(二)培训对象

全省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以及虽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在大中型企业或省级单位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等职务的会计人员。培训实行自愿原则。

(三)时间与方式

7月13-26日安排直播课(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页),当次直播课未能参加的学员,可在7月26日(含)前自选其他时间收看直播回放;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规模,根据交费报名情况更改为直播+录播方式进行,请学员慎重选择,交费后不得退费。

(四)报名与交费

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直播课培训班实行网络报名培训费为280元/人。

具体操作方法:(1)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 https://e-nai.cn

→进入“培训项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点击“浙江高级会计人员在线学习专区”。(2)也可直接进入浙江高级会计人员在线学习专区(网址:https://zjgk.e-nai.cn)。进入专区后,请先注册账号,登录之后报名交费。

2.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61110:00-7月10日12:00,在培训班网络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对上网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学员,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可电话咨询:400-063-0318

3.已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学员务必请按时参加培训,未全程参加者,将没有本次培训记录。

4.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系统,在“我的培训记录”栏目查询和自行打印培训记录。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报名缴费成功后,学员可以在网络学习专区自主申请电子发票,任选“普票开具”或“专票开具”请认真填写开票信息。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电话:李老师 010-64505261;巩老师010-64505021。

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782919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信箱:zjgspx@qq.com。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