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函
程其海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九十二号《关于绍兴市“三区融合”后社保资金存款招投标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社保统筹资金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市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自2018年7月起实行市区社会保险政策一体化管理,为规范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和市区社保统筹资金的存放,我局分别出台了《绍兴市区社保统筹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和《绍兴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按照“绩效挂钩、高效安全、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实施竞争性存放管理。三区社保资金统筹后,三区原累计结余资金仍按属地政府的规定,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当地银行。对首次上划的增量部分资金我们组织了面向三区的招标工作。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大规模的社保降费政策,统筹资金总体上来讲是收不抵支,无法进行三个月及以上期限的定期存放。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相关意见
(一)关于市财政社保资金账户在三区农商行开立基本账户的问题。国务院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提高财政资金收支运行效率,明确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一律不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故目前较难满足新开社保资金基本账户的要求。
(二)关于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过程中一视同仁的问题。按照《绍兴市区社保统筹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参与竞争性存放的商业银行的范围为注册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行政区域的各商业银行总、分行(支行)。市、区存量部分社保基金三年内根据原存放区域进行竞争性存放,市、区统筹后增量部分社保基金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竞争性存放。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三)关于突出对地方经济贡献度指标的问题。市区社保统筹资金竞争性存放采用《绍兴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所定考评指标体系,共设经营状况水平、经济贡献度水平、利率水平、服务水平4项一级指标,对经济贡献度进行了强化设置,占总分值的50%。具体又分为8项二级指标和16项三级指标,充分考虑了银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贡献,如: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等因素。今后,我们会更加重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指标,体现在资金竞争性存放等财政资金的扶持政策中。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将作认真分析吸收,按照各级政府关于财政资金和社保资金存放管理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完善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存放管理机制,接受代表的指导与监督。
联系人:董树彦
联系电话:85209037
传真:85134586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