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及《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 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邵国鑫变更为陈烨。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