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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73X/2022-00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1-14
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文化研究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日期: 2022-01-14 15: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37号)精神,现将绍兴市财政局会同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制定的《“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文化研究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第二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37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绍兴文化研究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文化事业的发展实际,需制定《“十四五”时期绍兴文化研究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计15条。

第一条为制定依据,主要是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使用原则。

第二条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研究经费、成果出版经费以及经批准的其它支出并明确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第三条为文化研究工程类别。明确了重大项目、专项研究项目、一般申报研究项目三大类的划分范围。

第四条至第八条为各类经费概念及使用方式。明确了研究经费、出版经费的资助标准及用途。

第九条为表彰形式。明确了优秀项目的表彰方式为专家评审,表彰形式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条至第十四条为专项资金的事前评价、事中拨付及事后违规处罚。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应公开透明,支付形式为“分次预拨、按项验收”,专项资金的负面清单和违规处罚方式,

第十五条为附则。明确了《办法》的实际执行时间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解读人:诸少华

联系电话:85209824、8512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