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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73X/2022-0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10-12
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绍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日期: 2022-10-12 17: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财政局印发的《绍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绍市财建〔2021〕24号)自出台以来,对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和加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施过程之中收到了来自各方应用主体的关心关注。

为体现政策执行口径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使文件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我们对《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绍市财建〔2021〕24号)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政策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总则强调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定义、适用范围、监督管理各单位职责。

3.第二部分强调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适用范围、招投标模式、限额控制要求、招投标文件编制要点、投标人要求、评标规则、风险分担机制等。

4.第三部分强调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管理。明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对招标控制价监管的职责。

5.第四部分强调项目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查的范围、内容、时间要求。

6.第五部分强调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管理。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机构、制度建设及联合体招标的要求等,还强调了工程变更、全过程跟踪管理、价款支付等内容。

7.第六部分强调项目结算、决算管理。工程结算实行审核管理;推行过程结算;决算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管理。

8.第七部分责任追究。

9.第八部分附则。

三、办法修订情况

1.二(六)中的“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前期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需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项目、一般办公用房、一般城市道路等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这一内容,修改为“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前期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标准化程度较高、通用性较强的项目,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

2.五(三十)中的“以联合体方式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提倡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招标文件应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这一内容,修改为“以联合体方式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提倡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其中一方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财政局

解读人:金水法

联系电话:0575-8522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