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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力保障机制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2-12-26 09: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绍兴市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力保障工作被列为浙江省财政厅“小切口大牵引”共同富裕改革事项。该市紧紧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力保障现状和问题,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普惠化、数字化,扎实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优质、更均衡、更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16年以来,绍兴市城镇户籍人口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增幅6.1%,多次获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先进奖励,累计获得上级奖励资金6.6亿元。

一、坚持节用裕民,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持续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该市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2021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2.4%,2022年继续压减8.4%,累计压减资金22.1亿元,压减资金全部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二是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资金。以“农业转移人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出发点,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11类95项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资金财政全面保障,并将其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确保其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2021年以来全市在公共服务领域年均投入资金120亿元以上。经初步测算,近年来绍兴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投入达到17万元/人,高于省内同类地区。三是建立资金因素化分配机制。制定《绍兴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奖励资金分配机制,对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压力大、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好的区、县(市)在资金分配上适度倾斜,合理匹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聚焦科学精准,规范资金使用。

一是构建科学的支出标准体系。发布《绍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形成常住人口优孕优生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27项全市统一的固定标准,公共法律保障等10项市区统一的暂定标准。以支出标准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同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实际执行情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创立更加便捷、快速的项目预导机制,指标预导办理速度较以往提升50%,加快基本公共服务预算的下达。建立全口径项目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实行每月通报,压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三是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全市一盘棋”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全面掌控每笔资金的具体流向,确保资金按照既定用途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杜绝随意调整。2021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惠及农业转移人口540万人次,为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更充分、培训更精准、保障更有力、居住更安定、就医更便捷、教育更优质、社保更全面、融入更充分、文化更丰富”的总体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围绕均等普惠,健全绩效管理。

一是探索下级政府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要求,设立由“5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35项三级指标”组成的,以共同富裕为核心的下级政府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区、县(市)工作成效。二是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保障清单,聚焦全市资金安排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抽评。开展“明眸亮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农业人口市民化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4.1亿元。评价结果及时向市人大专题汇报。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梳理各专项领域绩效评价结果,查找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空转政策10条,提出政策迭代升级建议26条、政策兑现平台优化建议2条,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新一轮政策修订和公共服务多元化保障机制建设工作,并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重要依据,对不合理开支进行调减、对有效开支进行调增,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