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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全省首个托育服务补助政策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2-09-28 17:34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高质量推进省民生实事“浙有善育”工作,近日,市卫健、财政、教育三部门联合印发《高质量推进“浙有善育”民生实事项目指导意见》,成为全省首个出台托育服务补助政策的地市。一是定任务,打好组合拳。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建立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X”多元化托育办托体系,新增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完善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打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组建婴幼儿照护人才专家库。打造智慧托育应用,建设“智慧托育云应用”,推进“智慧托育”证照服务“一链通办”。二是定政策,撬动积极性。加强财政补助,对经备案的托育机构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和运行经费补助。新增2个班及以下一次性补助10万元,2个班以上补助20万元;对符合不同标准的普惠托育机构,分别按每月500元、700元、900元的生均标准予以补助。对幼儿园学位转为托位的,每托位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0元;实际招收入托的,按不低于同级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三是定标准,确保高质量。明确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场地、工作人员配备、班型设置、安全等五项标准,要求机构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或半地下,配备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合班1:6,并建立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预防和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11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