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7日,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绍兴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绍市委办综(2021)16号),市财政局被评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