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3〕43号)精神,经推荐审核、组织专家评选,拟推荐本市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9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如对拟推荐人选评选条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绍兴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根据或证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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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公示表
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公示表.wps
绍兴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