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正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及《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 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1.诸暨市正昊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诸暨鑫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诸暨鑫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梅,办公场所变更为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路9号银证大厦东侧8楼808室。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绍兴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