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关于下放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财税政〔2017〕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绍兴市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育基金会、绍兴市温商慈善基金会两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
1 | 绍兴市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育基金会 |
2 | 绍兴市温商慈善基金会 |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