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相关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及《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 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股东由倪裕新、傅国鑫、韩婷婷、潘荣奎、付海群、李江、李庭健变更为倪裕新、傅国鑫、韩婷婷、潘荣奎、李庭健。
详细信息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绍兴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